⒈ 编入户籍的平民。
⒈ 编入户籍的平民。
引唐 康骈 《剧谈录·袁相雪换金县令》:“李汧公 镇 凤翔,有属邑编甿,因耨田得马蹏金一瓮。”
《旧唐书·懿宗纪》:“编甿失业,丘井无人。”
宋 王禹偁 《送荣礼丞赴宋都序》:“抚临近辅,利泽编甿,君之望也,公之职也,可不勉哉!”
明 唐顺之 《与陈逊斋巡按书》:“编甿之役,既非所以僭於縉绅之交;稼穡之论,亦非所以参於政事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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