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承受诏命。
⒈ 承受诏命。
引唐 韩愈 《送幽州李端公序》:“某( 李藩 )前年被詔,告礼 幽州。”
《新唐书·张九龄传》:“会赐 渤海 詔,而书命无足为者,乃召 九龄 为之,被詔輒成。”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复制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主!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19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