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代各部书办。承司官命令办理例行的文书事务。
⒈ 清 代各部书办。承司官命令办理例行的文书事务。
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就是交部,那部里你当他认真的堂官、司员会议起来么?不过交给部办去查一查旧例,看看与旧例符不符罢了。”
张友鹤 注:“这里指吏部的书吏。”
《文明小史》第二九回:“那时刑部堂官,是个部曹出身,律例盘得极熟,大约部办也拿他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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