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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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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学院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辽宁大连经济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 学校电话:0411-87614119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大连民族学院位于黄海之滨的大连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
  • 教学规模:1分
  • 周边环境:2分
  • 收费合理:3分
  • 教学设备:2分
  • 教学质量:1分
  • 师资力量:1分
  • 校园环境:1分
  • 社会影响:1分
  • 校园食堂:2分

学校介绍

大连民族学院位于黄海之滨的大连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2006年实现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
学校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占地77.6万平方米,校园总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设有经济管理学院、机电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预科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东北少数民族研究院、体育教学研究部等18个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专业45个,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六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56个民族的全日制在校生14129人,少数民族学生占60%以上,来自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学生占80%以上。学校现有教职工1305人,其中专任教师793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35%,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7%,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51%。教师中有双聘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百层次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4人、千层次12人,辽宁省教学名师8人,辽宁省教学团队7个,辽宁省专业带头人4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0人,学校特聘教授11人,学科、学术、教学带头人4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92人。
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民族大学为目标,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实施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和国际化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提高质量为主线,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了后发优势,凝练了“立足沿海、服务民族,应用为主、教育创新,质量立校、因材施教,团结和谐、全面发展”的办学特色,比较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在沿海开放地区发展优质民族高等教育的创新之路。学校始终把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放在中心地位,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民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5个。2008年以来,主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子课题)项目3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1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78项,累计科研经费1.5亿元,86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励。学校先后与中央民族大学等民族院校、大连理工大学等重点高校、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等科研机构开展学科共建并联合培养研究生,现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71人,博士研究生98人。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学校通过开设少数民族预科班、人口较少民族班,开展分层次分级教学、渗透式双语教学、工作室赛课一体化课程、研讨课程、网络课程、高峰体验课程、活动课程,实施全程化综合考试改革和多样化开放性的实践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了各民族学生的综合素质,本科教育教学取得了多项优秀成果。2005年,学校获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3项辽宁省教学成果奖。2006年,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学校建成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辽宁省精品课程17门,辽宁省精品教材5部。学校的本科创新教育、双语教学、课程教学国际化等特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建校以来,学校培养本科毕业生近3万人,就业率连续11年保持在90%以上。
2010年4月,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是全国15所民族院校和大连市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院校。近年来,学校还获得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示范学校、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民委就业典型学校、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李长春、杨静仁、布赫、费孝通、司马义·艾买提、乌云其木格、李兆焯、阿沛·阿旺晋美、赛福鼎·艾则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学校的发展建设都给予了悉心关怀和指导。
2009年9月,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十二五”期间,大连民族学院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始终把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夯实基础,优化结构,提升内涵,突出特色,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增强办学实力与综合竞争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大学,为我国民族高等教育谱写更加绚丽多彩的新篇章。

招生简章

该校招生简章暂未公布,详情请咨询学校官方进行了解!

收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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