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一)普通高中
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随县所属普通高中面向随县初中学校招生;广水市所属普通高中面向广水市初中学校招生;曾都区所属普通高中面向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和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初中学校招生。
(二)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也可按计划在省内其他市州招生。
二、普通高中批次
(1)提前批: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等。
(2)第一批次:随州市一中、随州市二中、随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市二中国际部)、随县一中、广水市一中、曾都区一中。
(3)第二批次:随州市实验高中、随州市欧阳修中学、随州市汉东中学、随州市白云高中、随州市烈山中学、随州市行知高级中学、随州市楚北高级中学、随县二中、随县丹外高中、广水市实验高中、广水市二中、广水市四中、广水市育才高中、广水市益众高中、广水市文华高中、广水思贤中学、曾都区二中、随州盈瑞实验高中。
三、中职学校招生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3+2”五年制高职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3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所有有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按志愿录取。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办理录取手续。
中职学校集中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同步,补录截止时间为8月下旬。禁止在普通高中就读注册中职学籍。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联合办学招生,不得招收外省生源学生。已被中职学校录取考生不得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