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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区小升初政策2023

更新时间:2024-01-23 09:22来源:名校网

武汉东湖高新区小升初政策2023

(一)入学对象

1.高新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2.户籍在高新区,并办理了跨区手续的市内小学毕业生;

3.户籍在高新区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申请回户籍地(或居住证地址)就读公办初中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

4.户籍在高新区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申请回户籍地(或居住证地址)就读公办初中的市外小学毕业生;区内“人户合一”申请跨片的小学毕业生。

(二)划定范围

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公办初中一般按照对口公办小学划定服务范围。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初中划定服务范围并于5月31日前向社会公示。

(三)入学安排

1.基本原则

(1)公办小学毕业生按照2023年划定的对口初中入学。

(2)其他符合本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按照户籍与房产对应的A类、B类、C类、D类、E类顺序,由区教育局依次统筹安排入学。

2.入学安排办法

(1)公办小学毕业生:6月19日—25日,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信息由区教育局依据入学范围,为每一名小学毕业生对应安排一所公办初中。就读小学阶段已认定为择校生的,升入初中时不享受对口入学,由区教育局7月3日前统筹安排入学。

(2)办理跨区的小学毕业生:5月15日—19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6月25日,区教育局对跨区学生有关档案集中办理交换手续;6月26日,办理跨区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录入,区平台跨出申请由学校提交区教育局审核,跨入由区教育局审核导入;市区平台数据同步并统筹分配到相应公办初中。

(3)未报名直升本校一贯制学校或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7月25日—31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平台”中选择“东湖高新区”,或者直接进入“光谷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属高新区户籍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8月30日前统筹安排入学。

(4)市外小升初申请转入、区内“人户合一”申请跨片的小学毕业生:7月25日—31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平台”中选择“东湖高新区”,或者直接进入“区平台”提出申请,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或区内跨片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8月30日前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