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考2023年政策(中考科目+分数+考试形式)
一、考试科目
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共15科。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习情况,统一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
二、考试方式及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分卷闭卷考试,卷面分值各120分。数学考试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外语考试含有听力测试。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分别实行纸笔合卷闭卷笔试。地理和生物实行合卷,以机考方式实施。各科卷面分值为:物理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60分,化学、生物、地理各50分。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以机考方式实施,总分30分。
体育与健康实行平时考核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平时考核15分,现场测试35分,总分50分。
音乐、美术实行纸笔测试、实践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总分各100分。
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实行纸笔测试、技能测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纸笔测试和技能测试统一机考,总分100分。
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行合卷,以机考方式实施,各50分,总分100分。
三、考试成绩的呈现和使用
部分科目以卷面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部分科目以等级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外语满分120分,物理、化学(合卷)满分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满分12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满分30分,总分680分。以上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均以卷面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
其他科目考试成绩按80分及以上、79-70分、69-60分、59分以下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其以等级形式呈现的成绩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最低等级(D等)成绩的科目。
综合素质各维度评定为C等或以上、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年级学生,方可授予初中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科目种类申请参加由区教育局7月10日前组织的一次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