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温州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浙江省塘下中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塘下村、梅园村、浦北村、梅屿村、泽雅移民区、任桥村、黄桥村、曹埭村、浦西村、浦东村
招生方式:片区招生
2013浙江省塘下中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1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瓯海区郭溪街道塘下中学施教区(塘下村、梅园村、浦北村、梅屿村、泽雅移民区、任桥村、黄桥村、曹埭村、浦西村、浦东村)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于2012年7月1日以后迁入的由中心校统筹安排。
2.瓯海区区域内部队的现役军人、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的子女。
3.父母系瓯海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子女,在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4.非瓯海区户籍,其父母有瓯海区郭溪街道塘下中学施教区(塘下村、梅园村、浦北村、梅屿村、泽雅移民区、任桥村、黄桥村、曹埭村、浦西村、浦东村)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5.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的在瓯海区郭溪街道塘下中学施教区(塘下村、梅园村、浦北村、梅屿村、泽雅移民区、任桥村、黄桥村、曹埭村、浦西村、浦东村)务工或经商的新居民子女:
(1)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在郭溪街道塘下中学施教区(塘下村、梅园村、浦北村、梅屿村、泽雅移民区、任桥村、黄桥村、曹埭村、浦西村、浦东村)居住,在瓯海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已居住一年以上;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4)在郭溪街道塘下中学施教区(塘下村、梅园村、浦北村、梅屿村、泽雅移民区、任桥村、黄桥村、曹埭村、浦西村、浦东村)居住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经郭溪街道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报名准备材料:
第一批:(塘下村、梅园村、浦北村、梅屿村、泽雅移民区、任桥村、黄桥村、曹埭村、浦西村、浦东村常住户籍新生)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2013年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原件、复印件。
注: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引进人才、华侨华人的子女;照顾对象的子女则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批:施教区内有住房的瓯海户籍新生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自有住所(需提供一年以上的水费单、电费单等证明若干张);
泽雅镇户籍移民:提供移民有关手续。
如住房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瓯海区住建局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4、2013年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原件、复印件。
第三批:施教区内有住房的非瓯海户籍新生
1、原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当地无监护人并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自有住所(需提供一年以上的水费单、电费单等证明若干张);
如住房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提供温州市住建局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5、2013年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原件、复印件。
第四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1、原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当地无监护人并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
2、原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夫妻现居住(暂住)在施教区内并在瓯海区内取得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暂住)证原件、复印件。或施教区内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4、一年以上的工商执照、社保证明或瓯海区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5、郭溪街道查验的本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6、2013年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