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资助范围:
1、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资助内容:
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申请方式:
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申请。
2022年邢台市“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
1.资助标准:根据当年受助学生人数,具体确定资助标准,原则上“一次性”资助,上限为3000元,下限为2000元。
2.资助对象:具有邢台户籍,在我市参加高考,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孤儿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父或母残疾或有重大疾病家庭学生;(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当年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3)当年被高等院校录取且确定入学的专科及以上学生。
3.资助程序: 在原就读高中(中职)学校申请。具体程序为班主任老师推荐---学生填写“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申请表---学生出具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父或母残疾等证明材料或由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重大疾病证明、医疗费票据---学校组成审核组进行初审并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在本校公示7天---教育行政部门走访核实---市教育局审批后将资助资金拨付县教育局。
4.申报时间:本科批次录取学生于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申报,专科批次录取学生于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