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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更新时间:2022-10-18 12:10来源:名校网

申请资格: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都能够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关键帮助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房贷政策: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所有由国家压力,贷款年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申请方法:每年的7至9月份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搜索网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递交申请并完善个人信息。

申报材料:

(一)首贷

1.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写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资料,提出申请贷款,打印《申请表》。

2.提示信息根据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名;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按照实际状况填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做为家庭经济困难评定根据申办借款。

3.请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带上下列申贷材料,前去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流程。

①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②贷款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入学通知书正本(或学生证,注册章齐备)及复印件一份。

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正本1份,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带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本1份。

⑤持区级支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去高校签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教师于当初10月10日前入录电子回执。

(二)当场续贷

1.在前去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陆学生在线系统升级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有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依照提示信息填好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名。

2.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正本。常见问题:必要时更换新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3.持《受理证明》前去高校签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初10月10日前入录电子回执。

4.没法到现场办理续贷的学生,能够网上开展远程续贷,实际操作步骤详细“邢台任泽教育”公众号。

审理时长:7月15日——9月20日(周六、日以外)

办理地址:任泽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热线电话:0319-75278270319-7527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