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江苏省
盐城中学招生信息
2013年江苏省盐城中学高中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根据盐城市教育局盐教发[2012]15号文件《盐城市201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为“文件”)要求,盐城中学今年招生计划不超过756人,其中统招生630人,统招生中面向市区所有就读在籍考生(含开发区、原亭湖区九乡镇)招生370人,面向其它县(市)和盐都区考生招生260人;招收择校生不超过126人,其中面向市区就读在籍考生(含开发区、原亭湖区九乡镇)招生76人,面向其它县(市)和盐都区考生招生50人。
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942人(含国际班)。“国际班”由江苏省盐城中学与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国际”联合举办。旨在为有海外升学意愿和能力的学生提供一条宽口径、高层次、低风险的海外升学通道。凡中考成绩优秀、英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良,有志于出国深造成为国际化人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详情见“国际班”招生简章。
盐城中学招生计划及国际班在中校区办学;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招生计划将分布在中校区和城南校区办学,其中,中校区计划招生702人,城南校区计划招生240人。
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国际班”与普通班志愿可兼报,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普通班中校区和城南校区亦可兼报。
二、报考办法
1.其它县(市、区)考生报考办法
盐都、东台、响水、滨海、阜宁、射阳、建湖、大丰等八县(市、区)考生报考盐城中学、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国际班,均可用网上填报或“函报”方式表明志愿。
“函报”的方式为:考生在6月2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前亲笔写信到盐城中学招生办公室王刚老师收(信中除表明本人报考盐城中学统招生、择校生和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国际班、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的意愿外,还必须注明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如知晓建档号或准考证号,则一并注明;如当时不知也可在“函报”后、中考结束前以电话方式告知盐中招生办公室)。
特别提醒:函报必须由考生本人写信并签名。
市区就读的在籍考生(含开发区和原亭湖区九乡镇)不实行“函报”。
2.市区所有就读在籍考生报考办法
市区所有就读在籍考生(含开发区和原亭湖区九乡镇)报考盐城中学及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必须在网上填报盐城中学统招生、盐城中学择校生、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国际班、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和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城南校区志愿,录取以考生确认后的电子档案志愿信息为准。
3.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志愿填报
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两个校区)、国际班与盐城中学统一招生、统一管理。按招生文件规定,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招生计划、国际班和盐城中学统招生、盐城中学择校生以及各县(市、区)四星级高中统招生同为第一批次录取。立志就读盐城中学、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国际班及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的考生,应科学地填报盐城中学统招生、盐城中学择校生、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国际班、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和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城南校区的志愿。
通讯地址:224005 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
招生热线:0515- 88887644 88887648
联 系 人:王刚老师
2013年江苏省盐城中学高中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音乐特长生8名,体育(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等项目)特长生20名,美术特长生8名,科技创新特长生4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7日(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
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江苏省盐城中学办公楼3楼招生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户口簿及复印件(如有身份证,将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并带来)。
(2)一寸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学校)。
(3)各类与报考专业有关的获奖证书及复印件,获奖时间截止为2013年3月31日(如获奖证书未发,可出具主办方公示获奖名单的文件原件,如系复印件或网页页面下载件,需有发文单位加盖公章)。美术类特长生报名时须带2幅近期作品。
(4)透明档案袋。
三、报考资格:
1、音乐类:
初中阶段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个人单项比赛一等奖以上,或获得省音协、省文联组织的个人单项比赛二等奖(含)以上。
2、体育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在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对应项目)。
(2)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对应项目)。
3、美术类:
初中阶段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与其他部门共同组织)美术作品比赛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4、科技创新类:
初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含)以上、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含)、市一等奖(含)以上。
四、测试时间、项目及内容
1、测试时间:4月14日
2、项目及内容:
(1)音乐类:
①必考项目:视唱练耳。
A、听音:单音、双音、旋律一段(模唱或唱出唱名)。
B、视唱:无升降记号旋律一段(4—8小节)。
②主试项目:
声乐、舞蹈、器乐演奏任选一项。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
A.声乐:要求考生在初中1—3年级音乐教材中选唱一首歌曲,或选唱其他一首中外艺术歌曲(不能选流行、通俗歌曲);考生可自带伴奏带,或自带伴奏。
B.器乐:要求考生演奏乐曲或练习曲一首,曲目自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带)。
C.舞蹈:基本功展示(前桥、后桥、大跳、小跳、平转等)和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限时5分钟。(练功服、音乐伴奏CD自备)。
③加试项目:
考生报名时,须在声乐、舞蹈或器乐中选择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
(2)体育类:
①乒乓球项目
A.基本素质:50米、立定跳远、2分钟跳绳。
B.专项:分组比赛。
②田径项目
A.基本素质:50米、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
B.专项:测试所报专项成绩。
③篮球项目
A.基本素质:50米、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身体形态指标。
B.专项:全场综合技术应用、1分钟自投自抢,分组比赛。
④足球项目
A.基本素质:50米、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
B.专项:颠球、30米长传、踢准、绕杆运球射门、教学比赛。
(3)美术类:
素描静物写生( 8K纸)
(4)科技创新类:
测试内容由学校确定。
五、录取办法:
1、音乐、美术、科技类:专业测试成绩特等者,中考成绩达中考总分值60%即可录取;专业测试成绩一等,中考成绩达中校区录取分数线下40分者和专业测试成绩二等,中考成绩达中校区录取分数线下20分者,在实际中考成绩基础上分别加40分和20分,然后按加分后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特等者,中考成绩达中考总分值60%即可录取;专业测试成绩一等,中考成绩达中校区录取分数线下100分者和专业测试成绩二等,中考成绩达中校区录取分数线下50分者,在实际中考成绩基础上分别加100分和50分,然后按加分后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六、收费标准:
按考生实际中考成绩和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收费标准收费。
七、其他:
1、录取的特长生将随机编排在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中校区各班级。
2、凡被录取的特长生入学后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参加相关训练和比赛。
八、本方案解释权在江苏省盐城中学(教育集团)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