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
中山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岗背小学招生信息
沙溪镇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我镇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招生工作,高质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山市教育局《关于201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通[2013]8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⑴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⑵ 坚持“分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⑶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规模、班额控制的原则。
二、具体招生办法
㈠关于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⑴公办学校:
①2007年8月31日前(包括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户籍生招生顺序安排见附件1);
②2007年8月31日前(包括8月31日)出生,参加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并达到子女入学相关标准,可以入读本镇公办学校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⑵民办学校: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市或非本市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⑴ 公办学校:本镇户籍人口原则上按我镇公办学校所在村委会的行政辖区范围执行;汇源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划归中心小学招生范围;积分制合格入学学生和2013年入户沙溪的适龄儿童由镇招生委员会统筹安排。
⑵ 民办学校:本镇或本镇附近区域。
3、招生时间安排
⑴ 3月29日-5月17日,组织适龄儿童家长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http://t2.zsedu.net/2012xsdj/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预报名登记;
⑵ 5月上旬,各幼儿园代发本市户籍生报名通知书;
⑶ 5月中旬,公办小学接受本市户籍生现场报名登记;
⑷ 6月中旬幼儿园发放积分制入学学生报名通知书;
⑸ 6月中下旬各小学接受积分制入学学生现场报名登记;
⑹ 6月下旬有空额的公办校接受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生登记;
(7) 7月5日前各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完成新生注册;
(8)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由各校结合市教育局规定自行决定。
4、注意事项
⑴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才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后,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疾病或其实际情况对其安排入学;
⑵ 各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2012年事业规划所定的班级数进行招生,不能超计划,班额要符合省市有关规定;
(3) 镇外市内户籍生、积分制入学学生入公办学校,由镇招生委员会统筹安排入学;
⑷学校按2013年事业规划招生,本校服务区内中山市户籍适龄儿童和满足积分制条件的适龄儿童招收完毕后,仍有个别空余学位的,按照《沙溪镇个别空余学额招收非本市户籍生入读公办小学实施办法》进行,没有空余学额的,学校不能私自超额招生;
⑸各校登记时要专人负责,严格查验有关户口簿、房产证、购房证、工作证明、暂住证、计生证,并分类做好登记,同时做好网上确认。6月25日前把登记表、汇总表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张乖祥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