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辽宁省招考办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信息查询和确认的办理时间及要求,考生可以在2023年3月20日10时至3月24日17时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zk.lnzsks.com/lnzk.wb)中的“转考申请”查询及确认本人转入我省的考籍和合格课程。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本次外省考生转入继续进行网上远程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请考生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中的“温馨提示”里点击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书进行查看;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在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办理转入确认。
省招办提醒考生,本次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省招办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3年6月1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招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024-86157035。邮箱:CJZM86157035@163.com。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辽宁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辽宁省合格课程转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转考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时间
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
办理流程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