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时间
鞍山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将从2021年秋季开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执行。
二、考试组织
(1)命题
命题采取省级统筹,省、市分级负责方式进行。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不含实验)、化学(不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不含实验)科目委托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命题,市统一组织考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由各市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考试方案组织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考试及考查科目等由各市统筹安排。
(2)考试时间
各学科考试(考查)时间依据《课程方案》和“学完即考”原则确定,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
生物学实验操作在八年级5月底前完成;生物学(笔试)、地理学科考试在八年级6月底进行;
体育与健康终结性考试、外语科目听力口语测试以及物理、化学科目实验操作考试在九年级5月底前完成;
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科目的终结性考试安排在九年级4月份进行。
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安排在每年6月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