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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普通话水平考试地点

更新时间:2023-06-04 23:12来源:名校网

测试安排

1.时间:2020年10月10日—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鞍山市教育局一楼

3.要求: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体温测量表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参加测试。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生须考前连续14天进行体温监测及记录。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进行人脸识别及测温后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前严禁去重点地区旅行。

3.考生须依据具体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验证后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有序进入考试场地,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原则上应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考生应如实、完整的填写体温测量表,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下载地址:鞍山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jyj.anshan.gov.cn/)。

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辽宁省鞍山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鞍山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7.考前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本人所在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鞍山市普通话测试机构。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8.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未尽事宜按照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及《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