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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被害


于谦被害的写法


于谦被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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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元年(1457)正月,兵部尚书于谦在夺门之变后被诬陷杀害,终年60岁。于谦为永乐十九年进士,先后任监察御史、兵部侍郎、大理寺少卿及山西、河南巡抚。土木堡之变后升任兵部尚书。曾率重兵在北京城外击退瓦剌军,迫使瓦剌于景泰元年释放英宗。又说服景帝迎英宗归国。他努力整饬亦营军制,创立团营,总督军务,加强训练,毫不松懈。他本人才识过人,忧国忧民,深受景帝器重。宪宗即位后,为于谦平反,恢复官衔。孝宗即位后,又追赠太傅,谥肃愍,为他建“旌功祠”。后来,神宗改谥为“忠肃”。

于谦(1398~1457),字廷益,钱塘人。永乐十九年进士,景泰时为兵部尚书,加少保。天顺元年(1457)被诬杀。于谦留下了“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著名诗句,不料竟成他自身的写照。后人辑录这位民族英雄的诗文为《于忠肃集》。

“于谦被害”分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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