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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义务教育公办初中报名材料

更新时间:2022-12-16 14:35来源:名校网

招生现场验证材料:

到所报名学校现场验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还有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提供:

1、户口薄正本(务必含户口薄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监护人页)、影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任,影印件: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买房合同(招生范围内初始村街的村民可以不提供)或廉租房合同原件、影印件;

4、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二)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提供:

1、户口本正本(务必含户籍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监护人页),影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影印件;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影印件;

4、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三)只有招生范围内户口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适龄学生提供:

(1)户口本正本(务必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监护人页)、影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影印件;

(3)租房协议;

(4)户籍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

(5)由住建局或有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其的学生父亲和母亲在本市无房产证明;

(6)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四)既无招生范围内户口,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儿女提供:

1、户口本正本(务必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监护人页)、影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影印件;

3、监护人在当地经商执照或在本市交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4、务工证明;

5、租房协议;

6、经报名系统下戴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以上材料如不能表明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户籍及房产关联,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村)委会证实,派出所证明、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单据等有效证实。如果采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报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儿童爸爸(妈妈)的独生子女证或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号下的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居民小区在未获得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具有搬入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前,业主子女入学所需学位不予分配;在取得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具有搬入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后,一定要递交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经核准后给予分配所需学位。住房业主具体入住后,持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买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及水电费凭据等材料,到相应院校办理入学手续。

现役军人、英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办理入学时需提供现役军人证、烈士证、公安英模证书、警员因公牺牲残废证书、军队开具的证明信、居住证、残疾儿童的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入学,由所在企业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燕郊高新区人社局提交申请,由市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企业递交教体局审批同意后,可在公司或居所附近就近选校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