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考改革将初中毕业考试、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实现“一考多用”.
在秦学生考试不合格怎么办:
(一)初中毕业。
1. 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2. 凡考试不合格的,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补考办法,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计“合格”“不合格”.
3.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一般应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1. 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书面笔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信息科技考试和体育与健康考试,以原始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2. 其他科目成绩应达到毕业水平,即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考查科目),结果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在中考成绩上,《意见》指出,改革后,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学校包括三方面的成绩,即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创新实践获奖成果评价成绩之和。其中,物理实验操作考试、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教育考试、体质健康测试五个项目作为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素质的重要导向、激励政策,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创新实践获奖成果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附加分项目。
升学考试成绩按分数方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可按等级制也可按将等级评定结果换算成分数方式呈现,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按分数方式呈现。升学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印制试卷,考试、评卷、登统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须按照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城市市区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统一规定的各等级评定比率进行等级评定,并负责将等级评定结果或将等级转化为分数报招生考试机构,由招生考试机构计入考生升学成绩;创新实践成果评价按照学生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相关比赛的获奖成绩计分,计分奖项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评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