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金
享受对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在高新区企业实习期满3个月及以上,且通过实习补助审核,毕业后1年内继续留在高新区就业满1年及以上,并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
1.符合区先导产业发展急需引进的各类人才;
2.符合国家规定期限的普通高等院校及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3.学历需为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其中本科学历为全球前100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
4.自2020年4月10日起,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申请条件
高校毕业生到先导产业企业就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统一向区人社部门申请生活补贴资金。
1.工商注册地及参保地等均在苏州高新区行政区域内;
2.符合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方向及先导产业发展需求;
3.申报企业须为实际用工单位(不含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受理对象:具有劳动能力、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
具体可分为免费培训群体和获证奖补培训群体。
其中获证奖补培训群体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 ;
②企业在职职工;
③农村适龄劳动力。
>>学历教育补贴
受理对象:本区户籍失地人员及农村劳动力参加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学历及以上成人教育学习的,实行先登记后培训,学习结束后,凭相关学历证书报销80%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