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
深圳市沧浪区草桥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2013年苏州市沧浪区草桥实验小学施教区
范围:人民路以东(含人民路117号——258号间双号),干将路以南(不含干将路),环城河以西,十梓街(含十梓街北侧路面)以北。
包括:皇宫后,元和路,体育场路,同德里,洁里,锦帆路,皇废基,金桂弄,通关坊,前梗子巷,民治路,甫桥下塘,公园路,沈衙弄,草桥弄,九如巷,槐树巷,穿心街,五卅路(77号以后),钟楼新村,钟楼头,甲辰巷,升龙桥下塘,石匠弄,唐家巷,兴市桥,毛家弄,祖家弄,祖家桥浜,白狮子桥,望星桥北堍,张家弄,香积弄,观音弄,严衙弄,叶家弄,官太尉桥,定慧寺巷,定慧寺前,苏公弄,顾亭苑。
2013苏州市沧浪区草桥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一、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凡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及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13年6月8日(周六)至10日(周一)。
三、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请带好小孩和相关材料及复印件A4纸。)
2、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