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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沧浪区培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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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沧浪区培智学校

学校封面

  • 学校地址:苏州市人民路仓米巷32号半
  • 学校电话:0512-65225059 0512-65224010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简介: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公办市重点小学,苏州市沧浪区培智学校创办于1985年,座落于闹中取静的剪金桥巷,学校园林式的建筑和现代化的教育教学设施相得益彰,成为智障孩子温馨的家园
  • 教学规模:5分
  • 周边环境:3分
  • 收费合理:5分
  • 教学设备:3分
  • 教学质量:4分
  • 师资力量:4分
  • 校园环境:3分
  • 社会影响:5分
  • 校园食堂:1分

学校介绍

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公办市重点小学,苏州市沧浪区培智学校创办于1985年,座落于闹中取静的剪金桥巷,学校园林式的建筑和现代化的教育教学设施相得益彰,成为智障孩子温馨的家园。,学校现占地面积3547平方米,建筑面积4260平方米,现有6个教学班,学生47人。学校拥有一支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教师队伍,现有在职教师15名,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3%。,学校坚持“在微笑中交流情感,在学习中建立自信,在游戏中开发潜能,在生活中展现自我”…

招生简章

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深圳市沧浪培智学校招生信息
  2014年苏州市沧浪区培智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原沧浪区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二○一四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特对2014年我校新生招生对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公示如下:

  (一)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1.学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原沧浪区有常住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2.学龄前儿童: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姑苏区有常住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学龄前儿童。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辖区内有稳定居住地、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一年以上(凭居住证和工作证明为依据)的非原沧浪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6月7日——6月9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三)报名办法

  (一)具有原沧浪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房卡)、儿童智商检测单(近半年内)及残疾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二)非原沧浪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在原沧浪区居住)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原沧浪区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儿童智商检测单(近半年内)及残疾证;

  6.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原件)、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为: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级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说明:报名所需材料除预防接种卡只需提供原件外,其它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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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苏州市沧浪培智学校施教区

  范围:原沧浪区

  2013苏州市沧浪培智学校招生简章

  一、报名时间:

  6月8日——1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二、入学对象:

  1.学龄儿童: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原沧浪区常住户口或父母在原沧浪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产权房、房卡房)的适龄智障儿童。

  2.学龄前儿童: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原沧浪区常住户口或父母在原沧浪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产权房、房卡房)的学龄前儿童。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原沧浪区内有“稳定居住、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满1年或1年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

  三、报名办法:

  (一)具有原沧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儿童智商检测单(近半年内)及残疾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二)非原沧浪区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在原沧浪区居住),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应满1年或1年以上;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原沧浪区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6.儿童智商检测单(近半年内)及残疾证。

  说明:报名所需材料除预防接种卡只需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

收费介绍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元/学期·生)、讲义费(8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1元/学期·生;3~6年级14元/学期·生)。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